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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招聘信息 】

作者:鹿金龙 日期:2015-05-12 00:00 点击数:
主要需求学院及专业:

专业不限

招聘会安排:
时间:2015年05月13日下午 14时 00分
地点:犀浦校区:招生就业处316教室


招聘信息:
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15年引进
区外高校毕业生公告说明
一、引进对象及学历要求
(一)区外非西藏生源的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公安厅机关和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专业人才的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西藏各地(市)公安机关引进人才的学历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引进人员岗位 
公安厅机关11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5名、各地市公安机关54名。
三、引进专业要求 
具体单位、专业分配情况详见《2015年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引进需求计划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大学4年期间的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本的复印件;
4、学院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式样见附件);
5、学校出具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式样见附件);
6、《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通过引进方式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7、《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引进人才报名审核表》(见附件);
8、近期免冠小2寸蓝底彩照6张;
9、学信网教育在线学籍报告。
五、身高要求
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选拔程序
(一)选拔考试
(1)笔试(100分)。测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通过与应试人员交谈、回答相关问题的方式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同时,参考应试人员在校表现和学习等情况结合打分。
总成绩=笔试分值×60%+面试分值×40%。
(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数量比例不低于引进计划1:1.5的比例,体能测评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委托所在的学校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工作,引进工作小组,现场进行监督。
(三)体检。按照《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精神,委托所在地周边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政审。按照专业和技能测试成绩,通过查阅档案,与老师、同学、同事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拟选调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等进行考察。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人和亲属进行政审。
(五)签订协议。引进人员必须在藏服务期限满8年,期间不允许交流、调动,服务期满后可自主选择留藏或离藏。
七、其它事项
(一)西藏公安机关引进人员的身份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待遇与在藏干部同等条件人员相同;
(二)咨询联系人:陈警官(15728902958)、罗布警官(18589117773)
 
附《2015年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引进需求计划表(西安)》
以上公告所有内容,已在全国应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有关院校网站已经转载。

2015年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引进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15年引进人才工作小组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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